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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公告

2026-04-30 14:03:12   文章来源: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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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前,请考生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s://zk.zjzs.net)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和课程成绩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5月11日8:30-5月13日16:30期间自行更正或申请更正。

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办理免考申请登记的时间为5月11日00:00-5月20日24:0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在其网站公告。

三、请考生按时进行免考申请登记和提交材料,逾期不受理。信息更正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办理相关流程及办理指南见附件1、2。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流程图


附件2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指南

—— 办理时间 ——

一、考生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自行更正或申请更正信息的时间为5月11日8:30-5月13日16:30。逾期不能办理。

二、考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的时间为5月11日00:00-5月20日24:00。逾期不能办理。

三、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请考生关注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

—— 特别提醒 ——

一、考生如将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或由他人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可能造成的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被他人修改、导致免考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当次免考审核未过的课程,只能在下一次再进行申请。

二、请考生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了解课程免考的条件及相应要求。用于毕业申请的自学考试被顶替课程无需办理免考申请。

三、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更正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确认提交前务必核对无误。

四、课程免考申请登记时,课程、成绩及学分等的填写。

(一)“原所学课程”只能免考与之名称相同的自学考试课程,考生填选自学考试课程信息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确保选填无误,否则会因审核未通过而影响毕业申请。

(二)申请免考代表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性质的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原所学课程”填写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名,如: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时,“原所学课程”填写“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原所学课程”未注明学时的,课程学时如下换算:申请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或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课程,“原所学课程”“学时=(自学考试课程学分×18)÷要求的学期数”;申请免考其他课程,“原所学课程”“学时=自学考试课程学分×18”。申请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或英语(专)或英语(专升本)课程须符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要求的学期数。

(四)非百分制的“原所学课程”“成绩”,“优、良、中、及格、合格”分别填写为“90、75、65、60、60”。免考的本科课程不计入学位排定时的课程门数和总分。

五、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的精神要求,已学习并通过考核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我省自学考试各本、专科新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均已分类设置调整后的“1504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生如按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需办理上述课程免考


—— 操作指南 ——

一、核对信息

考生使用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在“注册信息”和“成绩查询”栏目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对有误的信息自行更正或申请更正。登录时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无法登录:首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二、更正信息

(一)个人注册信息

经查询核对课程成绩无误、仅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的考生,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更正身份证号或姓名;其他信息有误或缺失的考生,自行在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更正。

(二)课程成绩信息

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中有多个身份证号且部分(或全部)身份证号下有课程成绩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以正确身份证号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完成成绩合并申请,系统所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内容或材料须完整准确。非自学考试统考取得的课程成绩以及按规定已失效的课程成绩不得申请成绩合并。

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成绩合并申请流程:“申请-成绩合并-新增申请”“填写内容、上传附件”“查看申请‘状态’,了解申请审核的进度”。“状态”为“待审核”时,考生可以“撤销申请”。

                  

            

 


三、免考申请

考生查核或更正个人、课程成绩等信息无误后,请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一)课程免考申请登记相关提醒

1.系统根据考生准考证号默认选定提交材料的教育考试机构。请有二个或以上准考证号的考生,按自身实际常驻地等情况选定用于免考申请登记的准考证号,以便就近提交免考申请材料。

2.考生务必保证所填内容的正确,特别是准考证号的选择、课程以及用于接收《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的邮箱等。如有误,修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二)I 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1.考生可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办事-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报登记”或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申请-免考申请”链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

    

    

2.考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免考”进行“在线办理”;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直接链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界面。

                   

 

3.考生由“在线办理”进入“进入办事”,按系统显示的流程及要求填写的内容等进行“在线填表”(数门课程申请免考,“新增一条记录”增加一门课程)、“信息确认、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办件。

               

(二)II 浙里办APP办理课程免考申请登记

1.考生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免考”进行“在线办理”。

                          

2.考生由“在线办理”进入“进入办事”,按系统显示的流程及要求填写的内容等进行“在线填表”(数门课程申请免考,“新增一条记录”增加一门课程)、“信息确认、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查看办件。

                  


(三)现场提交课程免考申请材料

1.时间地点

考生完成免考申请登记后,在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告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确认、提交材料。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公告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设区市

网站地址

联系电话

杭州

http://www.hzjyksy.cn/category/id478753266383482134315.htm

0571-85866677

宁波

http://nbeea.nbedu.net.cn/#/socialE?No=702&type=2

0574-87240638

温州

http://edu.wenzhou.gov.cn/col/col1330312/index.html

0577-88638063

嘉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col/col672/index.html

0573-82087270

湖州

http://huedu.huzhou.gov.cn/col/col1229692005/index.html

0572-2056843

绍兴

http://www.sxszsks.cn/zxks

0575-85111512

金华

http://jyj.jinhua.gov.cn/col/col1229072239/index.html

0579-82469622

衢州

http://jyj.qz.gov.cn/col/col1536869/index.html?key

0570-3089341

舟山

http://zsjy.zhoushan.gov.cn/col/col1229137168/index.html

0580-2027329

台州

https://jyj.zjtz.gov.cn/col/col1229046915/index.html

0576-88582087

丽水

http://jyj.lishui.gov.cn/col/col1229896307/index.html

0578-2661117

2.所需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完成免考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或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

2002年(不含)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4)“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信网无电子注册信息又不能开具学历认证报告的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5)“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并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具有考生信息、学期、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信息。

四、结果查询

考生一般可在6月20日后登录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通过免考审批的课程。课程免考申请审核是统一时间进行且并非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所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免考事项受理或办结不是在考生申请登记后立即进行,请考生关注短信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办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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